一、技優甄審採計學習歷程檔案及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
二、學習歷程高三下上傳期程注意要點
簡章規定之確認期程 | 重要工作事項 | 反映管道與相關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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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2日(星期三 )10:00起 | ||
4月12日(星期三)17:00止 | ||
【練習版】 | ||
「繳費身分審查系統」暨「資格審查登錄系統」 |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考生練習使用 | |
3.22(星期三)10:00起至 | ||
4.12(星期三)17:00止 | ||
【練習版】 |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 | |
※練習期間,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。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儲存,所有的印表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,僅提供參考識別,請多加利用。 | ||
4月13日(星期四)10:00起至 | ||
4月19日(星期三)21:00止 | 第1~4學期修課紀錄 | |
第1~4學期課程學習成果 | ||
第1~4學期多元表現 | ◆ 學生於4月20日中午12:00前向學校反映 | |
◆ 學校向國教署申請疑義更正 | ||
6.7(星期三)10:00起至 | ||
6.12(星期一)21:00止 | ||
【正式版】 |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(或勾選)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。 | |
並確認 | ||
第5學期修課紀錄 | ||
第5-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 | ||
第5-6學期多元表現 | ◆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:00起至21:00止(首日為10:00起至21:00止),系統於每日21:00準時關閉,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,請考生特別注意,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。 |
◆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,於本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,如發現有疑義,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,仍應於申請校系科(組)、學程所訂繳交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,以避免延誤自身指定項目甄審權益。 |
⚠️第6學期修課紀錄為學生自行上傳